标委会
关于公开征求《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监督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陕特标委会〔2022〕13号
各委员:
为督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规范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现转发给各委员,请提出修改意见并填写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12月2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柳春亮
电 话:029-81150393
邮 箱:118162584@qq.com
附件:1、《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下载
2、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下载
陕西省特种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