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培训考核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行政许可单位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的通知》(陕质监函〔2013〕38号)和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质量管理负责人兼任问题的通知》(陕质监特函〔2014〕30号)要求,陕西省特种设备协会定于2016年1月10日-1月21日举办电梯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质保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安装负责人、维保负责人以及专职检验人员)培训、考核班。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考核地点
新疆军区临潼疗养院(西安市临潼区康复南路8号,电话84657108)详见下图:
二、培训、考试时间
(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质保工程师:
报到时间:1月10日 下午14:00-18:00
培训时间:1月11日—12日 上午
考试时间:1月12日 下午16:00-18:30
1月13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3:00-16:00
(二)技术负责人、安装负责人、维保负责人:
报到时间:1月13日 下午14:00-18:00
培训时间:1月14日—16日
考试时间:1月17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3:00-16:00
(三)专职检验员:
报到时间:1月17日 下午14:00-18:00
培训时间:1月18日—20日
考试时间:1月21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3:00-16:00
三、说明
(一)电梯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法人或授权代理人、质量保证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安装负责人、维保负责人、专职质量检验人员)属于特种设备质量管理负责人,应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项目代号:A2),持证上岗;
(二)电梯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凡未取得电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项目代号:A2)的,须参加培训。以前考核不合格或已取得其它省相应人员证的,可以直接参加考试(自愿参加培训)。
(三)依据《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质量管理负责人兼任问题的通知》(陕质监特函[2014]30号)要求,我省电梯施工单位质量管理负责人均不得相互兼任;外省电梯施工单位在陕西设立的电梯维保机构的有关质量管理负责人(总经理或授权代理人、维保负责人、专职检验人员)应取得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项目代号:A2),且不得相互兼任。
(四)参加培训、考核人员,应由单位统一填写《电梯管理人员培训、考核预报名表》,发邮件至18092013356@163.com,发送后请直接去现场报名。
(五)报名时请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照片(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2寸、2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负责人:照片(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2寸、2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任命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B级须高级工程师,C级为工程师);
3、质保工程师:照片(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2寸、2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任命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须为机电类相关专业);
4、安装负责人、维保负责人、专职检验人员:照片(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2寸、2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任命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作业人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人员应符合《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和《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任职资格及数量要求。
四、其他
(一)食宿统一安排。
(二)联系方式
电话: 029-89188148,18092013356
附件:陕西省电梯管理人员培训、考核预报名表/UploadFiles/file/20151228/20151228164326602660.docx
陕西省特种设备协会
2015年12月25日